12月28日下午,区交运局运输管理所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法制培训会,区交运局运输管理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会上,区交运局法规科赵际联科长首先讲解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今年新颁法律条例赋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新职能。随后,法规科赵婧同志结合生动的案例对《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程序、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进行了分析,并从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定程序、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及行政强制违法的法律责任与救济等方面对《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尽解读,同时特别强调了《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12年1月1日施行后赋予浦口区运输管理所的新职能。
最后,浦口区运输管理所沈明贵所长要求全所行政执法人员把本次培训所学习到的知识尽快消化吸收,熟知和掌握好《行政强制法》、《南京市客运管理条例》等新法,并在一线执法工作实践中运用好新法赋予的新职能。